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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2-12-28 10:43 保薇  供稿: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2022年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支部实际,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学习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

三、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和要求、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广大师生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以在党员大会上(或党小组会上)结合党员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带头示范。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在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应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所属党支部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要结合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要求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其他要求。

(1)组织生活会要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相关记录以纸质为主,“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以发会议通知、签到和简要记录为主。组织生活会要同步上传至“云岭先锋”APP组织生活会版块。

(2)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4)完成时限。2022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3年3月17日前完成。

(5)上交材料。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委(总支)。各二级党组织报《2022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在“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中完成相应的电子台帐。

(6)由于上级通知尚未下发,若上级有进一步要求,另行补充通知。

附: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度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附件(登录OA系统下载)


                                        组织部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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