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中央、省委对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在前期通知的基础上,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没有集中学习,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以下6个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和党员查摆问题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党支部要作好组织生活会的材料归档,同时使用好“云岭先锋”APP端“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管理系统”,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纪实。
(二)组织生活相关通知只允许党员和党组织从OA中下载使用,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组织部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