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要求,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每个党支部要与校外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并共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主题党日实践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迅速安排布置,督促所属党支部及时研究和制定结对共建方案,并共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主题党日实践活动。
二、请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组织人事党支部、宣传部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资信处党支部、纪检统战审计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争取于12月12日前准备好校级领导所在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和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台账备查。台账包括:结对共建方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三、其他党支部按照“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和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等要求做好支部共建的材料收集。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