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此方案,请按要求执行。
一、考核对象
年初签订《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书(2023年)》的12个二级党组织。
二、考核标准
考核以2023年二级党组织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书中的“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一)自评及材料准备(2023年11月15日前)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照“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进行全面总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实事求是地打出自评分,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各考核组联络员处,并按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的8项主要工作,21个项目,79个清单和86个主要观测点准备好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要按指标体系分类编目。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和软弱涣散整顿工作、“一流党建”创建验收工作要求准备相应台帐。
(二)学校考核组现场检查考核(2023年11月25日前)
学校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按“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进行考核,对照“主要考核观测点”,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扣除相应分值,确定各项清单的考核分。各二级党组织的自评分×30%+考核组考核分×70%作为党建考核总分。考核组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和软弱涣散整顿工作、“一流党建”创建验收要求查核相应台帐形成相应的考核材料。
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材料、自评分严重失实或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该党委(党总支)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意见直接定为“差”。
四、考核结果应用
1.用于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的实地考核。基层党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的实地考核部分,占30%。按照按实地考核30%、平时成绩30%、述职时领导点评和现场测评40%的比例得出综合评分,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
2.用于对被考核的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中的实地考核。按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占50%,实地考核结果占50%的比例,结合有关部门掌握的日常工作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等次。
3.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等次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相互印证。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优秀(书记述职评议为“好”)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校级和上级党组织“两优一先”评比表彰。
五、其他要求
考核完成后,各考核组将相关表格材料规范填写后于11月30日前报到组织部组织科,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1、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2、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3、“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评分盖章、考核组评分)。(附件2)
联系人:邝天福,电话 3100970
附件:
1.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2.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度)
3.2023年基层党组织晋位明细表
4.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纸质台帐参考清单及智慧党建使用要求
5.“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验收名单
6.“一流党建”工作验收总结报告
7.基层党组织负面清单承诺书
8.“一流党建”创建重点任务指南
组织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