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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驻村队员的通知
2023-04-06 17:28 作者:胡乔木  供稿: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驻村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驻村工作队员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人选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条件。

2.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资格条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自愿报名,可在所属部门报名,也可直接到学校组织部(行政楼226办公室)报名。

2.选派干部。各二级党组织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推荐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每个二级党组织推荐一名驻村工作队员(离退休党总支除外)。

三、待遇保障

1.工作经费。学校为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为每名驻村干部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同时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安排生活补贴和通信补贴,参照双柏县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性津贴标准给予补差。

2.人文关怀。每年安排全员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和差旅费。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利用元旦、春节等节日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

3.评先选优。按规定开展各类评比表彰以及年度考核、目标考核评比时,适当增加驻村工作队员名额,不占学校指标。

四、相关事项

1.上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12:00前,把《楚雄师范学院驻村工作队员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dwzzb@cxtc.edu.cn邮箱,纸质版交226办公室。

2.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表彰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3.驻村时间:2023年7月-2025年7月。

附件:楚雄师范学院驻村工作队员报名推荐表(登录OA系统下载)


                         楚雄师范学院组织部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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