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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2017-04-12 10:3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根据《云南省高校“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和高校工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楚雄师范学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楚雄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的建设,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楚雄师范学院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模板见附件1),列明学校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切实把年度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建立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问题清单。每年初,党委组织部综合上年度日常党建工作检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制定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清单(模板见附件2),作为当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

2.建立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清单。每年初,党委组织部综合本年度新的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制定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主要任务清单(模板见附件3),作为当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落实的新的重点任务。

3.制定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每年初,党委组织部结合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问题清单,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清单制定出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模板见附件4),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经学校决策后发布,作为学校对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任务

每年初,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并下达执行。一是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模板见附件2)、《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模板见附件3),明确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二是制定《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模板见附件4)。通过“责任书”让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明确自己的党建工作责任。

(二)监督落实

1.学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所列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

2.学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日常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欠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一些重要党建工作任务采取项目化推进措施(指定一个二级党组织进行该项目任务重点建设,然后采取现场交流、观摩等方式督促检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3.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由党委书记约谈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4.年末,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并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学校党委述职。

三、考核、表彰和问责

1.年末,学校党委结合《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和《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学校党委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并优先向上级推荐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3.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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