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度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0年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执行。
一、考核、验收对象
年初签订《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的18个二级党组织为考核对象;计划2020年规范化建设达标的16个党支部为验收对象。
二、考核、验收标准
党建责任制考核以2020年《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验收程序
(一)自评及迎检材料准备(2020年11月20日前)
1、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照2020年《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进行全面总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并实事求是地打出自评分,在2020年11月20日前报各考核组联络员处(同时报“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二级党组织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并按考核指标体系准备好支撑材料。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1)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建设党支部,并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考核表”自评,自评达标后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申报表》,自评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同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
(2)二级党组织验收:自评合格的党支部报所属二级党组织验收,经二级党组织验收合格的党支部,由二级党组织将“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考核表”和“楚雄师范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申报表”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给对应的考核组联络员。
(二)学校考核组现场检查考核(2020年11月25日前)
1、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
学校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座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按《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进行打分,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扣除相应分值,最终确定考核分。若发现有关材料、自我评分严重失实或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台帐、查看“云岭先锋手机APP”、查看“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实填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考核表”。
四、考核、验收结果评定与应用
(一)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
组织部按照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分值(占10%)、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自评分值(占30%),考核组对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评定分值(占60%)进行汇总,综合分析,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考核结果。组织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二级党委(党总支)反馈,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和所在学院(部门)及其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党委(党总支),取消其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下一年度评先选优的资格,并由校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所有党支部必须达标,对于验收不通过的党支部年内整改并完成达标验收任务,同时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结果不能评定为“优秀”,相关二级党组织基层党建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各考核组从通过达标验收的党支部中确定一个作为校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的提名人选,学校将从中确定校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并根据本年度上级党支部达标创建相关要求,从校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中推荐参加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遴选。
五、其它要求
考核和验收完成后,各考核组将相关表格材料规范填写后于11月30日前报到组织部组织科,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一)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报送材料清单
1、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2、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责任书
3、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度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报送材料清单
1、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考核表或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考核表(请用A4纸打印)
2、楚雄师范学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申报表
附件:(相关附件OA中下载)
组织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