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处级、科级干部履职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处、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楚雄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度处级、科级干部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考核对象
全体处级、科级干部。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综合分析、确定考核结果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1.德。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考核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行,重点是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等情况,在政治素质正向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反向测评,实行“一票否决”。
2.能。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组织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推动发展、执行落实等情况,特别是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3.勤。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是敢于担当、勤勉敬业、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等情况。
4.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处理复杂问题、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重点是党的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
5.廉。考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情况。实施考核时,对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侧重于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与决策、抓班子带队伍、解决重大问题等情况。对副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侧重于组织协调、执行与落实、担当精神与改革创新、推进分管工作等情况。
6.2025年重点突出以下5个方面内容:一是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多次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二是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标准,增强考核精准性。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突出协调、绿色、共享的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把完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情况作为衡量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四是突出巡视整改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将中央、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单列为考核内容。五是突出为基层减负,严格按照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一票否决”事项开展考核。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三、考核指标
处级领导干部综合量化分100分,其中:所属教职员工评价占40分;全体处级干部自评和背对背评价占10分;学校领导评价占20分,学校对班子综合评估占30分。
科级干部综合量化分100分。部门领导评价占50分,部门所属人员评价和自评占50分。
四、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准备(2025年12月26日前)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被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撰写,要求文字精练、内容真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A4纸双面打印,正处级及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副处级及科级干部由所属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副处级及科级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职能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格式参照附件5,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不按格式要求撰写的,打回重写。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或《楚雄师范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内容不能超过一张A4纸)。
2.考核等次比例。处级、科级(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0%(优秀比例定级不进行四舍五入,例如:某二级党组织根据比例优秀计算为1.8人,只能按1人及以下优秀人数进行推荐;优秀比例定级不足1人的,按1人及以下优秀人数进行推荐)。
(二)实地考核(2026年1月6日前)
1.总结述职。在考核工作人员指导下,召开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议,会议一般由被考核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处级干部依次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各学院拟定测评时间后提前与组织部联系确认,由组织部具体组织测评,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测评,测评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宣布。
科级干部在所属部门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由各学院、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个别谈话与了解核实。根据需要与领导班子、干部、师生群众以及其他需要的人员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同步开展查阅资料、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考核对象有关情况。
(三)研判等次(2026年1月12日前)
坚持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地考核结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结合日常掌握和调研情况,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二级党组织建议等结果,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处级、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干部不评定为优秀等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政治素质考察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
2.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闹无原则纠纷,影响较差的;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浮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4.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5.因违规违纪违法被批评教育、问责、立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者相关分管工作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7.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次未达到“好”的;
8.不遵守干部外出请销假等相关规定,不报备、擅离职守的;
9.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特殊情况处理:
1.校外挂职锻炼、驻村等领导干部,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书面综合表现材料和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2.经学校同意派出短期学习、培训、脱产进修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结果应参考学习、培训期间有关情况确定;
3.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6.领导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考核结果;
7.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
(四)提请审定(2026年3月上旬)
1.研究审定。组织部将研判等次报学校党委审定。
2.公示。对拟定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
3.调查核实。如在公示期间收到师生反映、举报,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再次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审定。
(五)反馈结果(2026年3月中旬)
根据学校党委审定结果,组织部及时办理归档等相关手续,所有被考核对象定级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
(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二)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干部,由学校党委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向学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在政治素质考察中被评定为“较差”等次,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三)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干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度履职考核工作是一项融政策性、导向性、客观性、公正性、激励性和严肃性为一体的工作。处级、科级干部年度履职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党组织、各部(处)要高度重视处级、科级干部年度履职考核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考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测评是科学评价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环节,全体参与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被考核对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各类人员考核的内容及履职情况,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三)切实提质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改进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四)严守相关纪律。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五)其他。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处)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本部门处、科级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附件5)和《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2份,《楚雄师范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1份交组织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白京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楚雄师范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楚雄师范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4.《楚雄师范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5.2025年度处、科级干部述职报告模板
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2月12日